替代物 監控樣品預處理過程中標物的損失或玷污,樣品中不應含替代物,替代物也不應是目標物,但應是和目標物的物理化學性質相似的化合物,且能夠被定量測定。替代物在樣品預處理前定量加入樣品中,隨樣品走完預處理和儀器分析的全過程。
由于替代物不斷存在于樣品中,可以認為替代物的損失或者玷污的程度,即回收率,能夠準確測量。又由于替代物和目標物的物理化學性質相似,在預處理過程中兩者的損失或玷污的程度是一致的。因此,未知目標物在預處理過程中的回收率,可由已知的替代物的回收率來衡量。這就是替代物在環境樣品的分析中的作用。
鑒于對替代物的要求,樣品的替代物通常是目標物的同位素化合物。例如,測定多環芳烴時,可選用萘、二氫苊、菲、屈等的氘代化合物。它們的物理化學性質與待測的目標物極其相似,萃取過程中的損失或玷污是一致的。經過氣相色譜柱的分離后,氘代多環芳烴可以與待測的多環芳烴部分分離。接在色譜后的質譜檢測器,可把這些質量數不同的氘代物檢出。由于氘代物在天然環境樣品中含量極微,替代物的回收率可視為目標物的回收率。